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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擴大流感疫苗接種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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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流感疫苗仍有餘裕,衛生署為發揮疫苗最大效益,自十二月一日起,除六十歲以上民眾、重大傷病及三歲以下幼兒等原接種對象,再擴及下列對象,包括:一、五十至五十九歲民眾(民國四十五年十二月卅一前出生)。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年齡限制)。三、由各縣市衛生局視轄區疫苗剩餘情形及各族群優先順序訂定之其他高危險群。 而各類擴大對象接種時,請持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所需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但掛號費及診察費則由民眾自行負擔。榮民榮眷如有疑問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洽詢或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查詢。(點閱次數:1400)